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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任子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来源: 中财网 时间: 2023-02-15 21:01:41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相关资料图)

2、股份来源:景晓军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华信行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占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208,9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军先生通过华信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景晓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其及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景晓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标签: 间接持有 股票上市 公开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