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ST运盛(600767):运盛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焦点消息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23-009号
(资料图)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0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 1月 30日,你公司提交 2022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预计 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7,500万元至 8,5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6,500万元至 7,500万元,预计 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 400万元到 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鉴于公司 2022年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是否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判断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收入确认
你公司 2022年前三季度仅实现营业收入 3,525.24万元,四季度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1.请公司:(1)补充披露营业收入具体构成、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2)结合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商业模式、销售合同条款,说明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各类收入确认政策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请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之附件《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补充披露:(1)是否在四季度新增贸易类收入。如是,请补充披露具体类目、交易时间及交易价格。(2)分类说明 2022年前三季度及以前年度贸易类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及对应时间、金额,说明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所述的新增贸易业务收入。(3)参考同行业及公司前期贸易业务,说明交易价格是否显失公允。
3.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 2022年各类业务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开始合作时间、交易时间、销售及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应收应付及截至期末的结算情况等,是否实现最终销售;(2)公司与 2022年前五名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前五名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并说明是否属于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二、关于非经常性损益认定
你公司预计 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为 1,100万元到 1,35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 400万元到 600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你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150.8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424.37万元,四季度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
4.你公司应当综合考虑相关损益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可持续性及发生频次,结合自身业务实际情况以及对报表使用者决策的影响做出合理判断,如从事的相关业务不具备可持续的经营和盈利模式,应当审慎考虑将相关损益计入经常性损益。请公司:(1)列表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构成及金额;(2)分业务版块,结合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的经营与盈利模式,是否为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利润是否应当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
三、责令改正相关事项
2022年 12月 30日,你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责令整改监管措施的决定,涉及子公司丽水运盛 2021年软件集成贸易业务收入不具有商业实质,PPP项目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进行会计处理,旌德县中医院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与经营协议约定不一致,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的减值判断依据不充分等情况。
5.若依据整改要求,对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你公司应当充分提示风险,尽快明确市场预期。
6.公告显示,你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为公司对旌德县中医院借款账面余额为 1.46亿元,因无法获取债权减值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就此出具了保留意见。请 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关注上期非标事项的进展情况、相关事项对本期期初数和当期审计意见的影响,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的规定,充分披露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的判断过程及结论等内容。
请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在 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
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就《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