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绵竹市发改局《关于认定电动汽车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的请示》的批复-当前观点
来源: KE科日光伏网 ┆ 时间: 2022-12-27 15: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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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认定电动汽车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的请示》(竹发改价格〔2022〕33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879号)、《关于加快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4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充电设施认定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经我委实地查验核实,德阳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充电站经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和核准经营范围,在绵竹市什绵公路与长宁街交叉口、清道大道与南光大道交叉口供电所门口两处分别投资建设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拥有固定专用场所并具备一定规模,认定为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具体充电设施见附件)。
二、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的,2025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最高标准为0.60元/千瓦时,企业可根据经营情况下浮。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电动汽车充电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以上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充电设施情况表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