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引入核心储能技术 加快钒电池全产业链布局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向储能行业转型发展规划,将公司打造成为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领域全产业链领先企业。2022年12月26日,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德泰储能与贾传坤教授签署了《关于成立储能装备有限公司暨储能技术研究院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拟在张家港市共同投资设立德泰储能装备公司,主要从事全钒氧化还原液流电池技术的产业化落地及商业化运作,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德泰储能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形式出资4,400万元,持股88%;贾传坤教授以其所有的专利权出资600万元,持股12%。德泰储能装备公司下设储能研究院,聘请贾传坤教授出任储能研究院院长,负责组建技术研发团队和产品技术的更新迭代。
《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相关资料图)
德泰储能(以下简称“甲方”)、贾传坤(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德泰储能装备公司,作为公司股东。德泰储能装备公司内设储能研究院,聘请乙方出任储能研究院院长。乙方负责研究院的组织架构设置、研发及知识产权产出、科研内容在德泰储能装备公司的产业化运用以及人员培训等。德泰储能装备公司负责提供研究院的场地、仪器、设备、科研经费以及其他科研所需的便利条件。
2.甲乙双方的合作技术范围为“全钒氧化还原液流电池技术”。
3.德泰储能装备公司基于甲方受让的长沙理工大学全钒氧化还原液流电池技术专利及储能研究院的知识产权产出,着力于知识产权的产业化推广运用。
(三)合作要求及目标
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间为长期合作。乙方应自储能研究院设立之日起为储能研究院提供服务,第一个服务年度为自储能研究院设立之日起至满12个月之日止(下称“第一服务年度”),此后各个服务年度以此类推。
2.乙方应当致力实现产业技术的先进性:(1)保证储能研究院的技术成果在同行业具有较强的优势竞争地位,相关产品达到所要求标准。德泰储能装备公司成立后一年内,全钒氧化还原液流电池系统产能应达到300MW。(2)乙方在储能研究院的科研成果在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产出形式上应当符合具体数量要求。
3.乙方应当负责指导科研成果(包括甲方已购买的长沙理工大学的专利)在德泰储能装备公司的产业化运用、产品技术更新迭代、产品质量把控等产业化运用全过程技术需求。
(四)相关费用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就乙方为储能研究院提供的服务,具体服务方式、时间和费用按双方约定执行。
2.储能研究院的研发经费按照不超过300万元/每年度进行预算,专项用于协议项下的项目研发。因特殊情况,当年研发经费额度不能满足当年研发工作需要,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年研发经费额度外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