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修改完善"两个细则"征求各电力企业的意见-速递
来源: KE科日光伏网 ┆ 时间: 2022-10-22 09: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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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征求西藏“两个细则”意见的函,经组织对西藏“两个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西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电力企业的意见,请于11月20日前反馈,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本细则适用于西藏区、地两级调度机构装机容量20兆瓦及以上的直调发电厂(不含火电、燃机、燃油机组、自备电厂),以及装机容量10兆瓦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光热、光储、风电电站等发电侧并网主体,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储能,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能够响应电力调度指令的可调节负荷(含通过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聚合)等负荷侧并网主体的电力辅助服务管理。电网公司所属电厂所有机组同等参与提供辅助服务,不参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