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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58岁男子勇救落水儿童反遭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无罪无责!

来源: 巴中在线 时间: 2022-09-27 09:23:46

一、救人

2018年冬季的一天,老郝像往常一样,去幼儿园接孙子放学。孙子年龄小、贪玩,就缠着老郝在附近的公园玩耍,老郝十分疼爱孙子,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孙子在草坪上跑来跑去,老郝就坐在石凳上看着他。时间过了大概二十分钟,老郝觉得时间也不早了,就抱起孙子往回走。突然,老郝听见了有人大喊:“有小孩儿落水了,谁快来救救他啊!有没有人啊!”

老郝抱着孙子就跑了过去,心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帮上什么忙。到了湖边,老郝发现孩子情况十分危急,男孩不停地在湖里扑腾,鼻腔全部都被湖水淹没了。

其实,当时在场的人不少,除了大声呼救的女人,岸上围观的也有不少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过大家都面露难色,并没有表现出救人的意思。

在这种紧要关头,其实郝大哥内心也闪过了一丝的犹豫,毕竟近年来因为“见义勇为”被讹的也是屡见不鲜。但是善良的本性驱使郝大哥不能见死不救,为了以防万一,老郝用手机给落水的孩子拍了一张照片,让孙子拿好手机乖乖在岸边等着。

下一秒,郝大哥一个猛子就扎进了刺骨的湖水中,那天的气温格外寒冷,老郝年龄也不小了,刚跳进去的时候冻得直哆嗦。

不过,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救人的整个过程虽然吃力,但孩子成功地被救了上来。老郝的棉衣里也浸满了水,整个人都沉重了很多,气喘吁吁的。

溺水儿童上岸后,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也有人拨打了120,老郝整个人都筋疲力尽,他走到孙子身旁,准备休息一会,就回家。但又想让家里人看看自己“见义勇为”的壮举,所以就拿起手机,随手拍了一张孩子被救上岸的照片。

眼看小男孩被救护车接走了,自己在那里也没太大用了,老郝就牵起孙子的手,哼着小曲儿慢悠悠地回家了。很显然,老郝十分为自己的救人事件感到自豪。

在路上,老郝还乐呵呵地对孙子说:“你爷爷我今天救人了,这叫见义勇为,知道吗?我们要做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

孙子一知半解地点着头,眼神里充满了对爷爷的崇拜。但此时的爷孙俩还不知道,今天这件事会给家里带来不小的麻烦。

二、被讹

老郝和孙子回到家后,看着眼前湿漉漉的郝大哥,家里人都傻眼了,还以为出什么岔子了。老郝将事情的经过给家里人讲述了一遍,虽然家里人表示理解,但还是心有余悸。

毕竟对于58岁的老郝来说,在如此寒冷的冬天下湖救人,倘若冻得脚抽筋,那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老郝这种“老当益壮”的精神,还是得到了家人的肯定,尤其是儿子,当看到父亲拍摄的照片时,他由衷地为父亲的举动感到自豪。

事后,老郝的儿子出于留念,就将父亲拍摄的这两张照片发到了自己的社交平台上。不过,也正是这两张照片,成为了落水儿童家长状告的“证据”。

照片迅速在网上传开了,大家都纷纷为老郝的举动点赞,认为老郝都年近六旬了,还有如此“见义勇为”的胆魄,让人佩服。儿子将热心网友们的评论给父亲看,老郝心里乐开了花,觉得自己这个无名英雄当得值。

热度没多久就降了下来,老郝和家里人也像往常一样过日子。原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没想到几个月后的一通电话,却彻底将老郝打入了深渊。

电话是四川某卫视的一个节目编导打来的,声称应落水儿童家属的要求,需要郝大哥当面道歉,并赔偿医药费等经济损失。

这话一出来,别说是老郝,就连老郝的家里人都蒙圈了,好心救人竟然还要赔偿?这到底咋回事?

原来,事发当天,在湖边呼救的女人,并不是溺水儿童的母亲,而是其朋友。而落水儿童的母亲赵秀,在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

不过,孩子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由于溺水时间太长,医生说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植物人。赵秀听到这个消息,感觉五雷轰顶,她怒不可遏地在医院大吼大叫,还说医生是“无用”之人。院方尽量安抚她的情绪,表示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赵秀嘴里依旧是骂骂咧咧,仿佛全世界都是她的敌人。

就这样,事情过去了两个月左右。一次偶然的机会,赵秀在网上看到了儿子落水时的照片,她赶紧给当时在场的朋友打电话,想要询问情况。那个朋友说,这照片是当时救人的大哥拍摄的,救人前后都拍了。

赵秀一听这话,立马来劲儿了,她认为就是因为郝大哥拍照,这才耽误了孩子救治的时间。正因如此,她要通过媒体向老郝讨要一个说法,因此,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在节目上,赵秀还请来了自己的朋友吴女士作为“目击证人”,而她的这位朋友和赵秀一样,一上来就开始“炮轰”老郝,认为老郝拍照就是在“作秀”,就是为了“出名”在“不择手段”。

老郝当然不能认同她们的这种说法,就笨嘴拙舌地反驳着,但和对面“伶牙俐齿”的两位相比,老郝自然不是对手。

最后,还是节目组的嘉宾帮忙“反击”,这才让对面的两位短暂安静了片刻。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老郝也站了出来,他很真诚地跟赵秀表示,自己救人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至于拍照,是为了证明“娃娃是先落水,我才去救他的!”郝大哥还说,孩子现在成为植物人,自己心里也很愧疚,如果自己救人的速度再快点,或许结果就不是这样了。

可是,郝大哥如此诚恳地回答,并没有打动落水儿童的母亲赵秀,她依然不依不饶,就是要求郝大哥赔偿医药费。最终,这件事在节目上没有得到一个圆满的结局。

节目之后,固执的赵秀将郝大哥告上了法庭。

三、审理

在赵秀看来,郝大哥拍照就是造成她儿子成为植物人的“直接原因”,因此要求老郝赔偿儿子的各种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93万元。

接到法院传票的老郝,直接老泪纵横,他甚至有些怀疑自己当时救人的行为是“对”还是“错”,难道“好人真的没有好报吗”?

当然不是,法律的天枰永远会偏向正义的一方,经过法院审理后,郝大哥被宣判无责,由监护人赵秀负全部责任。

我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个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并不需要救助人承担民事责任。

简而言之,郝大哥并不需要为自己的善举承担负责,因为孩子的悲剧根本不是他造成的。作为孩子的家长,赵秀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她才要承担主要责任,并不是说谁强词夺理,谁就是“正义”的一方。

另外,老郝并不是第一发现人,是在众人围上去之后,才来到了现场。在别人都不敢下去的时候,他义无反顾地跳了下去。郝大哥拍照的初衷也是为了“自保”,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倘若按照赵秀的逻辑进行分析,如果郝大哥没有拍照,不知道会不会被冤枉成导致孩子落水的人。

幸运的是,法院给了一个正义的审判。这场闹剧,才最终画上了句号。

“见义勇为”是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留下来的精华,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它都值得被称赞、被弘扬。壳虫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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